一诚长老

一诚长老(1927-2017),湘之望城人也。本姓周,法号一诚,字悟圆,沩仰宗第十世、临济宗第四十五世传人。世界宗教领袖,中国佛教领袖,宗门泰斗。

1949年6月8日于湖南长沙县(今望城县)黄金园乡洗心寺礼明心法师剃度出家。

1956年,赴江西云居山参访虚云长老,同年11月在广东韶关南华寺受戒。此后返回云居山,助虚云长老复兴真如禅寺,曾任知客。

1957至1959年间,虚云长老分别代时任真如禅寺住持的性福法师和香港宽本法师授予一诚法师沩仰宗第十代、临济宗第四十五代法眷,分别赐法号衍心、常妙。期间曾任真如禅寺知客。

1985年,任真如禅寺住持。1993年,当选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1994年,当选江西省佛教协会会长。1999年,任江西宝峰寺住持。

2002年,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同年担任中国佛学院院长,当选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副主席。

2003年,任北京法源寺住持,同年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2008年,被推选为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名誉主席,当选亚洲宗教和平会议联合主席。

2010年,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被礼请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一诚长老曾任江西省政协委员、常委、副主席,历任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第二、第三届副主席。

事件集

)爱国爱教

一诚长老曾言:若无党和政府之正确领导,则无新中国,无今日改革开放、繁荣昌盛之大好局面,无吾等幸福美好之未来。吾等佛教徒不能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之权利,佛教事业亦不能取得今日之成就。故吾等应始终以国家和民族之根本利益为先,对党和人民、国家和民族要知恩图报。

长老任全国政协常委及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之时,尽职尽责,积极参与政事,多次就宗教界及广大信众关心之事提出提案。为宗教政策法规之制定完善与贯彻落实,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兴祖庭,丕振宗风

上世纪五十年代,一诚长老协助虚云长老于云居山真如禅寺,践行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祖训,农禅并重,辛勤耕耘,精进参学。

改革开放后,宗教政策得以全面恢复与落实,长老与众僧重兴真如禅寺,艰苦奋斗,终使古刹重现光明,祖庭复兴。1985年,长老荣膺真如禅寺住持,继承虚云长老之禅风,整理修订《真如寺常住规约》《客堂规约》等规章。新禅堂落成后,增至每日十四支香,成为全国佛教界之典范丛林。

1992年,长老主持恢复马祖道场宝峰禅寺,并于2000年在宝峰禅寺复办江西佛学院。长老还主持编撰《云居山新志》《宝峰寺志》《法源寺志》,梳理寺院历史,彰显祖师功德,以史为鉴,启迪后学。

以戒为师,注重道风建设

数十年如一日,一诚长老领众熏修,坚守早晚课诵、冬参夏学、布萨诵戒、结夏安居等佛门仪轨,树立了以戒为师、勤修三学的榜样。在住持云居山真如禅寺期间,长老立规三年一传戒,高树戒幢,绍隆三宝。

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期间,一诚长老高度重视道风建设。他多次强调: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因缘下,佛教的道风建设如何,是决定中国佛教兴衰存亡的根本大事。长老大力倡导以戒为师,他说:今天我们特别拈出以戒为师,并非是权宜之计、治标之举,而是基于戒法是佛法的根本,亦是顺应时代的要求。

长老主持编撰了《以戒为师》《禅七仪规》《禅七》等关于佛教道风建设和禅修仪规的图书,并主持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佛教界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南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提高佛教教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端正道风,保持佛教精神本色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绍隆佛种,续佛慧命

一诚长老深信:教育乃培养人才之本,通过院校、寺院及居士教育,培育合格之佛教人才,实乃佛教兴衰存亡之关键。故其不遗余力,培育后学,令其延续佛法慧命。弟子近百,皈依者数十万,遍布天下。

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之际,长老重视佛教教育之发展,强调:应大力加强与发展佛教教育,提升四众之素质,此乃全国佛教界之首要任务。为新校区选址奔走,倾尽心力;为恢复江西佛学院,不辞辛劳,协调各方。

老和尚尤其关心青年学僧之成长,常与他们亲近,以言传身教,春风化雨。捐款五十万以助佛学院教材之编纂,大力支持佛教教育事业。曾组织第二届海峡两岸佛教教育座谈会、第七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和文化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开展全国汉语系佛学院现状调查及教材调研,对佛教人才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长老倡导讲经交流活动,以发现和培养青年僧才。中国佛教协会于2008年首次举办全国性讲经交流活动,引领全国佛教界形成学习、研究、宣讲经典之良好风气。至今已连续举办十年,培育了一批优秀青年僧才,成为各地佛教界之中坚。

慈悲为怀,热心慈善

一诚长老常言:应以慈善报答社会。报国土恩、报众生恩,乃佛教徒知恩报恩、慈悲济世、无我利他之积极人生观。其言行一致,以慈善回报社会。在江西时,长老捐资修建永修至靖安之公路,改善交通,助力山区脱贫。当地人称之为佛光大道。又发起捐建希望小学,以佛教慈悲济世精神造福乡里,广结善缘。

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时,长老认为:慈善事业乃佛教界回报社会、服务社会之具体体现,亦是佛教徒实践佛陀教导之有效途径。他强调:慈济与奉献精神应大力倡导于佛教界,如此方能得社会认同,立足于世。

长老以大悲心行无住布施。遇非典疫情、西南雪灾、汶川地震、印度洋海啸等灾情,即号召全国佛教界行菩萨精神,捐款捐物、赈灾救难。他亲自主持法会,祈请三宝加被,消灾解厄,救拔众生离苦得乐。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期间,全国佛教界各类公益慈善捐款达4.4亿多元。其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发挥了佛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人群之积极作用。

对外友好交流

一诚长老曰:欲与诸国佛界交游,弘大慈悲,喜舍之义,宣和平之教,非止于力,止于暴,以维和平。长老与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之长者,共倡世界佛教论坛之议,倡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世界和平新六和精神,唤世界诸佛子,共谋和谐世界之建设。

长老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期间,引领对外友好交流,亲率团赴韩、日,以固三国之佛教纽带。又访尼泊尔、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等国,以促佛牙舍利之供奉,深固我国与南亚、东南亚之法谊。长老得斯里兰卡花园寺派弘法功勋奖、阿斯羯利派弘法旗帜奖,又获缅甸政府最胜大正法放光幢勋章。

长老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佛教界友善,护送佛指舍利至台、港供奉,开展友好访问与法务交流,结深厚法谊。长老虽年迈,不辞劳苦,往来于海峡两岸,奔走于世界各地,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中外佛教友好交流、增强我国佛教之国际影响力、宣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众生福祉,皆有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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