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全省性宗教团体组织集中学习,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民宗局一级巡视员马哲海主持学习并讲话。
马哲海指出,组织全省性宗教团体集中学习、交流体会,这是落实全省性宗教团体集中学习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我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的重要抓手。全省性宗教团体要把学习作为“教之大者”,做集中学习教育的“火车头”,把集中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马哲海充分肯定了我省宗教界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颁布实施以来,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上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把握《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和特点。《办法》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生动实践,根本目的在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推进《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将学习贯彻《办法》精神作为我省宗教界落实全面从严治教的重要抓手,纳入本教全面从严治教工作方案中;将《办法》规定要求的落实情况,作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指导我省宗教界加强规范管理、匡正教风教貌,维护我省宗教风清气正、激浊扬清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升我省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水平。各级宗教团体要发挥主体作用,按照《办法》要求,指导好宗教活动场所对标对表《办法》各项规定,对内部管理的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有效解决管理不规范、组织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我省宗教健康传承和新时代宗教中国化行稳致远。
省佛教协会会长释养立发言表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佛教界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下一步省佛教协会将带头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努力塑造良好教风,不断提升佛教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佛教健康传承和新时代佛教中国化行稳致远。
省道教协会会长李绍华发言表示,《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场所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从严治教、抵制商业化倾向、推行崇俭戒奢、加强道风建设、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全省道教界将广泛组织学习宣传,强化推进规范管理,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全面准确把握《办法》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见效。
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沈富强发言表示,《办法》的颁布为进一步提升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全省伊斯兰教界将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法治意识,正确解经讲经,加强人才培养,监督指导常态化,以“明方向、重引领、尊法治、明底线、正教风、促进步、防极端、保安全、讲文明、树形象”为重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崇俭戒奢”、“五好”清真寺建设等活动。
省天主教“两会”主席李稣光发言表示,《办法》的公布施行,是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支持引导宗教界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全省天主教界将继续学好法规知识,推动深入学习宣传入脑入心,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强化规范管理见行见效,抓好教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教走深走实。
省基督教“两会”会长李云根发言表示,《办法》的实施为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和严格管理提供具体又有效的法律遵循和保障。下一步,全省基督教界将继续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线,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扎实推进我省基督教中国化工作,持续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有序推动基督教场所管理规范化,全力做好基督教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民主办教落到细处实处。
省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同志对《办法》具体内容进行解读辅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就《办法》的贯彻落实结合全面从严治教要求交流学习体会,谈工作打算。各全省性宗教团体会长(主席)、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总干事)及业务处室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