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近期公布并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8月18日,九江市佛教协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扩大)会议,本会班子成员、全市各县(市、区)佛协会长参会,市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余志、民宗科科长束中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统战部民宗科科长束中阳领学并解读了《办法》全文。会议要求市佛协和各县(市、区)佛协本会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核心要议,宣传好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宗教中国化方向。
会议还进行了讨论发言,大家积极交流了学习贯彻《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市佛教协会及各县(市、区)佛协班子成员要带头在学深悟透《办法》上狠下功夫,要结合从严治教、崇俭戒奢要求和佛教清规律仪,自省自律。要认真落实统战、民宗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切实贯彻落实《办法》的精神要义。以实际行动支持党和政府,全面落实从严治教要求,依法依规加强佛教场所财务管理,坚持佛事活动遵守规模适当、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健全佛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引导信教群众文明敬香,科学放生,建设和谐寺院、文化寺院、生态寺院,持续推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